【115年東南亞語言說故事競賽】專區 #報名網址 #活動簡章
《115年東南亞語言說故事競賽實施辦法》
壹、 競賽目的
本競賽旨在增進我國青年學子學習東南亞語言興趣、鼓勵年輕學子發揮多元文化及語言的優勢,及發揮創作能力及語言學習成果。
貳、 主辦單位
n 社團法人高雄市印尼之友協會
參、 合辦單位
n 社團法人高雄市東南亞產學交流協會
肆、 協辦單位
n 國立政治大學東南亞語文學系
伍、 競賽語言組別
n 印尼語
n 越南語
n 泰語
陸、 競賽內容
說故事競賽以五分鐘故事內容為限,競賽主題將提前公布,參賽者以自創或改編故事,如童話、傳說、傳記或民間故事,自行撰寫題目及內容,未經改編之故事(原故事)不予計分。可自行準備道具,以強化表演效果,不可攜帶稿件上台。
柒、 參賽資格
具中華民國國籍之 15 歲至 30 歲青年(民國 85 年 5 月 16 日至民國 100 年 5 月 15 日間出生者)。
※本競賽亦開放 15 歲至 30 歲之外籍青年報名參加。但外籍參賽者不得報名其母國語言組別之競賽(報名時請檢附身分證明文件)。
捌、 辦理方式
一. 競賽時間與地點
n 競賽時間:民國115年5月16日(週六)下午13:30-18:00。
n 競賽地點:國立政治大學季陶樓1樓340107(開幕式教室)。
二. 報名作業
(一) 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民國115年4月24日(五)下午5時整,逾期不予受理。
(二) 報名辦法及費用:
應繳交資料及報名費:
r 報名費:新臺幣300(叁佰)元整;
r 優惠報名費:新臺幣200(貳佰)元整(*協辦單位-國立政治大學東南亞語文學系在學學生適用)
請劃撥轉帳報名費至以下指定銀行帳戶,將匯款證明拍照或掃描,於網路報名時一併繳交。
銀行 | 玉山銀行 左營分行(代碼:808) |
戶名 | 社團法人高雄市東南亞產學交流協會 |
帳號 | 0635-940-157596 |
r 網路報名網址:https://forms.gle/bdwEQVqfshEmEf9U6
※本次競賽接受個人或團體報名(團體至多二人)。報名費及報名程序均以「個人」為單位計算。若以二人團體參賽,兩位參賽者須各自完成報名並繳納報名費,並請於報名表單中相互備註團隊成員姓名,若其中一人未完成報名手續,另一名參賽者仍可一人參賽。
※主辦單位收到報名費用及報名表,將於報名截止後,以電子郵件通知參賽者確認收到報名資訊,若有資訊不完全造成主辦單位難以辨識者(含尚未完成報名費繳交者),敬請參賽者協助修正,否則視同作廢。
三. 報到時間:民國115年5月16日(六)下午13時30分至14時00分。
報到地點:國立政治大學季陶樓1樓340107樓。
※報到時,參賽者應持身份證。若未於指定時間完成報到手續者,不得參賽。
四. 競賽題目及參賽規則:
(一) 主辦單位將於民國115年5月6日(三)下午五點公佈「競賽主題」於合辦單位-社團法人高雄市東南亞產學交流協會官方網站、官方粉絲專頁,敬請查閱,不另外個別通知。
(二) 本競賽採個人或團體報名方式(團體至多二人)。報名費及報名程序均以「個人」為單位計算,若以二人團體參賽,兩位參賽者須各自完成報名並繳納報名費,並請於報名表單中相互備註團隊成員姓名。參賽者當日報到時,抽籤決定上台順序。
(三) 參賽者將於上一位參賽者結束前3分鐘於預備區等待。經叫號三次未前往預備區之參賽者,視同棄權。
(四) 每位參賽者說故事時間為5分鐘。少於4分30秒或多於5分鐘者每10秒扣3分,以此類推,逾時超過5分30秒,工作人員將出聲結束競賽。
(五) 工作人員將於4分30秒時第一次響鈴提示,第二次響鈴即為5分鐘時間到。
(六) 參賽者上台後,參賽者應由主辦單位計時人員示意開始計時後才開始進行演講。進行演講時應說明題目名稱,過程中不得揭露姓名。
(七) 禁止參賽者全程以唱歌的方式演出,也不得使用「競賽語言」以外之語言演講,違者扣總分5分。
(八) 各語組有三位評審,若評審與參賽者間有師生關係,該評審則不評分該參賽者之成績;由另兩位評審給予該參賽者之評分。
(九) 本競賽不於賽前公布評審名單。
(十) 主辦單位不提供麥克風,敬請參賽者自行注意音量及口齒清晰。
(十一) 恕不提供換場、燈光、電腦之設備,背景播放音樂及所需道具由參賽者自理。
(十二) 說故事競賽有別於戲劇演出,著重口語能力表現,參賽者無需準備大型道具、器材。
(十三) 總成績將經主辦單位三方確認,本次競賽成績不予複查。
(十四) 賽程中,各組評審不相互交談,以維持獨立評分之公正性。
(十五) 如遇重大天然災害足以影響本次競賽時,將公告相關資訊於社團法人高雄市東南亞產學交流協會官網、粉絲專頁、寄發email通知,或可電洽0952-315-221,邵專員(小姐)。
五. 競賽評分標準:
n 語音(發音、聲調、語言流暢度):占40%。
n 故事內容(創意、結構性):占20%。
n 舞台表現(表情、肢體運用、吸引力):占10%。
n 儀態(台風、儀容):占10%。
n 時間掌握(至多5分鐘):占10%。
※成績如有同分情形,將由評審老師決議優勝順序。
(一)敘獎方式:
以下獎項為個別語組獎項:
n 金牌獎:取一名,頒發新臺幣4,000元(肆仟元整)+1,000元面額禮券及獎狀乙張。
n 銀牌獎:取一名,頒發新臺幣3,000元(叁仟元整)+1,000元面額禮券及獎狀乙張。
n 銅牌獎:取一名,頒發新臺幣2,000元(貳仟元整)+1,000元面額禮券及獎狀乙張。
n 佳作:取一至三名,頒發每名新臺幣500元(伍佰元整)+500元面額禮券及獎狀乙張。
n 每位參賽者給予參賽證明乙張。
(一) 參賽者、陪同者皆應遵守工作人員指示,若有影響競賽辦理等相關行為,經工作人員勸告屢勸不聽者,工作人員得以驅逐離場。
(二) 本次競賽開放觀賽,唯進入競賽教室後不得在參賽者演講期間進出,亦不得在競賽教室飲食。
(三) 本次競賽將進行錄影、拍照、錄音留存,作為競賽公開宣傳之用途,如參賽者報名參賽成功後即視為同意,不同意者請勿報名參賽。
(四) 本次競賽經參賽者完成線上報名及繳費程序後,恕不得退款。
(五) 請確實填寫報名資料,不得冒名參賽;否則經查證屬實,將取消競賽資格。
(六) 若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將負責處理並保有競賽解釋權。
壹拾壹、 聯絡資訊
(一) 聯絡人:邵專員(小姐)(電話:0952-315-221)
(二) 服務信箱:kaoseas@gmail.com
(三) 官網:http://kaoseas.blogspot.com/
(四) 粉絲專頁: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kaoseas/
最新公告資訊請參見上述官網及粉絲專頁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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