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115年東南亞語言說故事競賽】專區 #報名網址 #活動簡章

 

115年東南亞語言說故事競賽實施辦法》

壹、          競賽目的

本競賽旨在增進我國青年學子學習東南亞語言興趣、鼓勵年輕學子發揮多元文化及語言的優勢,及發揮創作能力及語言學習成果


貳、          主辦單位

n  社團法人高雄市印尼之友協會


參、          合辦單位

n  社團法人高雄市東南亞產學交流協會


肆、          協辦單位

n  國立政治大學東南亞語文學系


伍、          競賽語言組別

n  印尼語

n  越南語

n  泰語


陸、          競賽內容

說故事競賽以五分鐘故事內容為限,競賽主題將提前公布,參賽者以自創或改編故事,如童話、傳說、傳記或民間故事,自行撰寫題目及內容,未經改編之故事(原故事)不予計分。可自行準備道具,以強化表演效果,不可攜帶稿件上台。


柒、          參賽資格

具中華民國國籍之 15 歲至 30 歲青年(民國 85  5  16 日至民國 100  5  15 日間出生者)

本競賽亦開放 15 歲至 30 歲之外籍青年報名參加。但外籍參賽者不得報名其母國語言組別之競賽(報名時請檢附身分證明文件)。


捌、          辦理方式

一.     競賽時間與地點

n   競賽時間:民國115516日(週六)下午13:30-18:00

n   競賽地點:國立政治大學季陶樓1340107(開幕式教室)。

二.     報名作業

(一)     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民國115424日(五)下午5時整,逾期不予受理。

(二)     報名辦法及費用:

應繳交資料及報名費:

r  報名費:新臺幣300(叁佰)元整;

r  優惠報名費:新臺幣200(貳佰)元整(*協辦單位-國立政治大學東南亞語文學系在學學生適用)

請劃撥轉帳報名費至以下指定銀行帳戶,將匯款證明拍照或掃描,於網路報名時一併繳交。

銀行

玉山銀行 左營分行(代碼:808

戶名

社團法人高雄市東南亞產學交流協會

帳號

0635-940-157596

r  網路報名網址:https://forms.gle/bdwEQVqfshEmEf9U6

本次競賽接受個人或團體報名(團體至多二人)報名費及報名程序均以「個人」為單位計算。若以二人團體參賽,兩位參賽者須各自完成報名並繳納報名費,並請於報名表單中相互備註團隊成員姓名,若其中一人未完成報名手續,另一名參賽者仍可一人參賽。

主辦單位收到報名費用及報名表,將於報名截止後,以電子郵件通知參賽者確認收到報名資訊,若有資訊不完全造成主辦單位難以辨識者(含尚未完成報名費繳交者),敬請參賽者協助修正,否則視同作廢。

三.   報到時間:民國115516日(六)下午1330分至1400分。

報到地點:國立政治大學季陶樓1340107樓。

報到時,參賽者應持身份證。若未於指定時間完成報到手續者,不得參賽。

四.     競賽題目及參賽規則:

(一)  主辦單位將於民國11556日(三)下午五點公佈「競賽主題」於合辦單位-社團法人高雄市東南亞產學交流協會官方網站、官方粉絲專頁,敬請查閱,不另外個別通知。

(二)  本競賽採個人或團體報名方式(團體至多二人)。報名費及報名程序均以「個人」為單位計算,若以二人團體參賽,兩位參賽者須各自完成報名並繳納報名費,並請於報名表單中相互備註團隊成員姓名。參賽者當日報到時,抽籤決定上台順序。

(三)  參賽者將於上一位參賽者結束前3分鐘於預備區等待。經叫號三次未前往預備區之參賽者,視同棄權。

(四)  每位參賽者說故事時間為5分鐘。少於430秒或多於5分鐘者每10秒扣3分,以此類推,逾時超過530秒,工作人員將出聲結束競賽。

(五)  工作人員將於430秒時第一次響鈴提示,第二次響鈴即為5分鐘時間到。

(六)  參賽者上台後,參賽者應由主辦單位計時人員示意開始計時後才開始進行演講。進行演講時應說明題目名稱,過程中不得揭露姓名。

(七)  禁止參賽者全程以唱歌的方式演出,也不得使用「競賽語言」以外之語言演講,違者扣總分5分。

(八)  各語組有三位評審,若評審與參賽者間有師生關係,該評審則不評分該參賽者之成績;由另兩位評審給予該參賽者之評分。

(九)  本競賽不於賽前公布評審名單。

(十)  主辦單位不提供麥克風,敬請參賽者自行注意音量及口齒清晰。

(十一)        恕不提供換場、燈光、電腦之設備,背景播放音樂及所需道具由參賽者自理。

(十二)        說故事競賽有別於戲劇演出,著重口語能力表現,參賽者無需準備大型道具、器材。

(十三)        總成績將經主辦單位三方確認,本次競賽成績不予複查。

(十四)        賽程中,各組評審不相互交談,以維持獨立評分之公正性。

(十五)        如遇重大天然災害足以影響本次競賽時,將公告相關資訊於社團法人高雄市東南亞產學交流協會官網、粉絲專頁、寄發email通知,或可電洽0952-315-221,邵專員(小姐)

五.     競賽評分標準:

n   語音(發音、聲調、語言流暢度):占40%

n   故事內容(創意、結構性):占20%

n   舞台表現(表情、肢體運用、吸引力):占10%

n   儀態(台風、儀容):占10%

n   時間掌握(至多5分鐘):占10%

成績如有同分情形,將由評審老師決議優勝順序。


玖、          敘獎方式及競賽績優獎項

(一)敘獎方式:

以下獎項為個別語組獎項:

n   金牌獎:取一名,頒發新臺幣4,000元(肆仟元整)+1,000元面額禮券及獎狀乙張。

n   銀牌獎:取一名,頒發新臺幣3,000元(叁仟元整)+1,000元面額禮券及獎狀乙張。

n   銅牌獎:取一名,頒發新臺幣2,000元(貳仟元整)+1,000元面額禮券及獎狀乙張。

n   佳作:取一至三名,頒發每名新臺幣500元(伍佰元整)+500元面額禮券及獎狀乙張。

n   每位參賽者給予參賽證明乙張。


壹拾、   競賽相關說明

(一)  參賽者、陪同者皆應遵守工作人員指示,若有影響競賽辦理等相關行為,經工作人員勸告屢勸不聽者,工作人員得以驅逐離場。

(二)  本次競賽開放觀賽,唯進入競賽教室後不得在參賽者演講期間進出,亦不得在競賽教室飲食。

(三)  本次競賽將進行錄影、拍照、錄音留存,作為競賽公開宣傳之用途,如參賽者報名參賽成功後即視為同意,不同意者請勿報名參賽。

(四)   本次競賽經參賽者完成線上報名及繳費程序後,恕不得退款

(五)  請確實填寫報名資料,不得冒名參賽;否則經查證屬實,將取消競賽資格。

(六)  若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將負責處理並保有競賽解釋權。


壹拾壹、        聯絡資訊

(一)  聯絡人:邵專員(小姐)(電話:0952-315-221

(二)  服務信箱:kaoseas@gmail.com

(三)  官網:http://kaoseas.blogspot.com/

(四)  粉絲專頁: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kaoseas/

最新公告資訊請參見上述官網及粉絲專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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